關于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
工業企業水價優惠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尊敬的用戶: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關于運用價格政策降低疫情期間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通知》(皖發改價格函〔2020〕63號)和亳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發《亳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運用價格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的通知》(亳發改價費〔2020〕34號)文件精神,切實降低中小微工業企業用水成本,我公司對在我公司開立水表戶號的中小微工業企業執行下調水價的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一、執行對象
二、執行政策
實行價格優惠,基本水價下調0.18元/立方米,水量正常計入。
三、執行期限
2020年2月9至5月9日
四、執行方式
2020年2月18日起,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攜帶企業相關證明(稅務申報及社保申報等相關材料)、申請及提供水表戶號,攜帶資料到和平路559號或高新區文化公園斜對面客戶服務大廳,辦理一次性審核登記手續。根據企業名下所有符合條件的戶號在2020年2月9日至5月9日期間產生的水量,對未交費的企業辦理基本水價優惠10%(即下調0.18元/立方米)手續;對已交費的企業辦理退費手續,退費標準為0.18元/立方米。部分工業企業存在混合用水的也一并實施。
五、申報辦理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
六、咨詢電話
0558--5511234,0558--5579123
特此通知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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