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下午3點,我參加了由城管執法局系統舉辦的扶貧業務工作培訓班。培訓老師是一位在基層參加工作20多年的老同志。在培訓課上,他詳細的介紹了國家開展扶貧的意義、扶貧的概念、扶貧的內容與扶貧的方式。要求我們在基層扶貧時要牢記“四個切實”、“五個一批”、“四個精準”;對去扶誰、怎么扶、扶到什么標準都做了詳細的闡述。在與自己的扶貧對象交流時一定要做到“六必看六必問”,詳細摸底,掌握政府“351、180”工程的內容實質,了解政府救助政策,規范幫扶人員檔案,學透扶貧干部注意事項;沉下心、沉下身去身體力行的開展好“五凈一規范”工作,把幫扶人員的家當成自己的家。
通過學習,我從思想上認識到了脫貧工作對國家、對貧困人口的重要意義與深遠影響。我們國家要想進步、要想發展、要想實現偉大的復興夢,是要靠全體國人的努力才能最終完成的。如果國家有一部人還吃不飽、穿不暖,連最起碼的最低生活保障都尋求不了,那么我們何談興國、何談興邦。我們每一位國人都要攜起手來,打好這次脫貧攻堅戰。
通過學習,我才認識到,去扶貧不是去送錢。送錢看似簡單,實際上很容易讓扶貧對象造成誤會、產生幻想、形成依賴,那就失去了政府對扶貧的真正意圖。扶貧的真正意圖在于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尋找就業機會,去掙一份職業與尊嚴。對于沒有勞動能力或長期患病致貧的群眾,要幫助他們申請國家相關補助政策,并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仔細的核對。從思想上引導他們、從精神上鼓勵他們、從感情上關心他們、從物質上捐助他們。